TOP

【团体保险】职业或工种变更情况
编辑:Iamyou | 时间:2016-04-16 | 浏览:7672次 | 来源: 网络


  【团体保险】职业或工种变更情况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保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项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在保险人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保险人将按合同注明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分享到: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因产品质量致害的类型 [下一篇]1.7万余罐假婴儿奶粉流入各地 检..

网友评论

相关栏目

普法教育 学界动态 法治调查 国家赔偿 安全生产 劳动纠纷 法治观察 立法动态 合同纠纷

推荐律师

王永仓

18995403636

孔祥忠

023-63718601

吴勇

15682018695

李敏

13821621685

徐颖文

13818703150

李军

18917186208

赵文超

18152536815

冯贇

13601849593

黄毅

023-63718601

最新文章

· 农民进城打工受伤 该按哪里的标准赔偿?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
· “黑天鹅”难飞走 大连机床再曝违约
· 福岛核辐射引恐慌 男子癌症缠身起诉东京电力
· "剥削越多我们越开心"无底线即无..
· 用工主体不适格能认定为工伤吗?
· 最“狠”安全标语唤醒尊贵的生命意识
· 最“狠”安全标语唤醒尊贵的生命意识

推荐文章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 关于对重庆市建设工程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Copyright 2013-2016 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3004283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50001    技术支持: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54号